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 (记者谭浩)日前,中央组织部决定,追授沈浩同志“全国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,中央组织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公务员局决定,追授沈浩同志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荣誉称号。
沈浩,男,安徽萧县人,1964年5月出生,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同年参加工作,先后任安徽省财政厅副主任科员、主任科员、副调研员。2004年2月,沈浩同志作为安徽省选派农村任职干部,到凤阳县小溪河镇任党委副书记,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、村委会主任。他工作出色、群众信服,小岗村的群众两次在他三年任期届满时集体摁手印要求他留任。2009年11月6日,沈浩同志因积劳成疾,突发心脏病不幸倒在工作岗位上,年仅45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