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

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情况自查的通知

文章发布时间:2020-10-29     发布者:肖韬     阅读:1173

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情况自查的通知

 

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:

根据《关于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情况的督查通知》(校纪字〔2020〕5号)文件要求和学校党委近期各项工作安排的实际,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,经研究决定,学校纪委将采取基层党委(党总支)自查、督查组根据自查情况再开展针对性反馈督办方式开展工作。

请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对照《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》(校党字〔2020〕23号)开展自查工作,填写《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情况自查表》(详见附件)。2020年11月2日前,将纸质版自查表和2020年党委会会议记录、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报纪委办公室。

联系人:肖韬;联系电话:3173288

附件: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情况自查表.xlsx

 

纪委办公室

2020年10月26日


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情况自查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20-10-29浏览:1173

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情况自查的通知

 

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:

根据《关于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情况的督查通知》(校纪字〔2020〕5号)文件要求和学校党委近期各项工作安排的实际,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,经研究决定,学校纪委将采取基层党委(党总支)自查、督查组根据自查情况再开展针对性反馈督办方式开展工作。

请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对照《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》(校党字〔2020〕23号)开展自查工作,填写《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情况自查表》(详见附件)。2020年11月2日前,将纸质版自查表和2020年党委会会议记录、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报纪委办公室。

联系人:肖韬;联系电话:3173288

附件: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情况自查表.xlsx

 

纪委办公室

2020年10月26日


地址: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东校区1号办公楼南三楼   电话、传真:0552-3178189 版权所有:中共安徽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、安徽省监委驻安徽财经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
地址: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东校区1号办公楼南三楼 版权所有:中共安徽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、安徽省监委驻安徽财经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