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:日前,经安徽省委批准,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、院长窦晓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窦晓光违反政治纪律,与他人串供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发放津补贴;违反组织纪律,违规安排工勤岗驾驶员享受科级干部待遇;违反廉洁纪律,违规兼职取酬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,长期搞权色交易、钱色交易;违反工作纪律,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;涉嫌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。
窦晓光身为高等院校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背离初心使命,不修政德、枉为师表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做“两面人”;任人唯亲,违反组织程序任用干部;擅权妄为,违规干预插手学校工程项目;贪图享乐,生活腐化堕落;毫无纪法意识,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,聚钱敛财,影响恶劣,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、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、情节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窦晓光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
窦晓光简历
窦晓光,男,汉族,1955年7月出生,安徽泗县人,中共党员,大学学历,1979年8月参加工作,197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79年9月至1992年3月,任安徽大学历史系教师;
1992年4月至1993年5月,任安徽大学历史系副主任;
1993年6月至1995年3月,任安徽大学历史系副主任、副教授;
1995年4月至1998年8月,任安徽大学党办副主任;
1998年8月至1998年12月,任安徽大学管理学院院长;
1998年12月至2002年11月,任安徽大学管理学院院长、教授;
2002年11月至2015年9月,任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、党委副书记;
2015年9月,退休。
(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