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情况自查的通知
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:
根据《关于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情况的督查通知》(校纪字〔2020〕5号)文件要求和学校党委近期各项工作安排的实际,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,经研究决定,学校纪委将采取基层党委(党总支)自查、督查组根据自查情况再开展针对性反馈督办方式开展工作。
请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对照《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》(校党字〔2020〕23号)开展自查工作,填写《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情况自查表》(详见附件)。2020年11月2日前,将纸质版自查表和2020年党委会会议记录、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报纪委办公室。
联系人:肖韬;联系电话:3173288
附件: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情况自查表.xlsx
纪委办公室
2020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