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11月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指标表
2022年11月,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6起,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86人,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7人,同比分别上升22.9%、43.0%、6.1%。
从查处问题类型看,涉及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93起,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8人(含党纪政务处分46人),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39.4%、处理总人数40.9%、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29.3%,同比分别上升50.0%、81.6%、27.8%;其中,查处领导干部履职尽责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乱作为、假作为问题60起,占查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总起数64.5%。涉及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问题143起,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28人(含党纪政务处分111人),分别占查处问题总起数60.6%、处理总人数59.1%、党纪政务处分总人数70.7%,同比分别上升10.0%、24.6%、下降0.9%;其中,查处违规吃喝问题56起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54起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12起,分别位居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问题前三位,共占此类问题总数85.3%。
从查处对象职级看,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6人(含党纪政务处分17人),占处理总人数6.7%,同比上升23.8%;涉及乡科级及以下360人(含党纪政务处分140人),占处理总人数93.3%,同比上升44.6%。(来源:安徽纪检监察网)